字節跳動官方表示,“今年年初,我們發現快手在百度、小米應用商店等平臺推廣中多次使用今日頭條等相關產品品牌為快手產品導流。在相關應用商店搜索‘頭條’,‘剪映’下載等,出現的均為快手下載鏈接,為了達到更好的導流效果,快手的下載鏈接甚至使用了今日頭條的商標。”字節跳動已就此向快手提*訟。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該案目前已經完成了證據交換。
5月12日,海淀法院網發布案件快報稱,因認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頂搜索結果為“抖音短視頻”,快手開發及運營主體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將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索賠500萬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字節跳動官方回應稱,“我們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體情況還在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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