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業網(公眾號:iadmin5)12月2日報道,據外媒The Verge消息,蘋果近日因iPhone的防水要求被意大利監管機構罰款10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7853萬元。
據路透社報道,意大利競爭管理局(AutoritàGarante della Concorrenza e del Mercato或AGCM)已對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約7853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對其iPhone的防水功能提出了誤導性的主張,受影響的iPhone型號可以追溯到2017年的iPhone 8和8 Plus。
AGCM在新聞稿中批評蘋果對耐水性的說法不夠清楚,它表示,關于iPhone可以在長達四米的深度下擁有長達30分鐘的防水功能的說法僅適用于某些情況,例如用純凈水進行的受控實驗室測試。該監管機構還批評了蘋果公司的免責聲明,稱盡管銷售了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但水損不屬于iPhone保修的一部分。
看了這條報道不知道大家有何感想?反正小編對待電子設備的看法就是不能入水,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進水壞了只能自掏腰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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