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具體內容詳解:
①“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四項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等
②至⑥五項內容可以減除后再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即:
• 個稅起征點60000元/年
•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⑦適用稅率和⑧速算扣除數(如下表)
申請創業報道,分享創業好點子。點擊此處,共同探討創業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