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駐須知
第一條 飛豬暫未授權任何機構進行代理招商服務,入駐申請流程及相關的收費說明均以招商平臺頁面為準。
第二條 飛豬有權根據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戶申請;同時飛豬有權在申請入駐及后續經營階段要求客戶提供其他資質;飛豬將結合各行業發展動態、國家相關規定及消費者購買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標準;若飛豬修訂招商標準的,則商戶須符合當前最新的招商標準。
第三條 商家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和信息:
(一)請務必確保您申請入駐及后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若您提供的相關資質為您合作伙伴的資質,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文件的真實有效性),一旦發現虛假資質或信息的,您的公司將被列入非誠信客戶名單,飛豬將不再與您進行合作。
(二)從事代訂/代理服務的商家,還須確保商品或服務的實際提供方具備合法資質,同時從事特定業務類目代訂服務的商家,應按要求向消費者展示、向飛豬提供旅行產品實際服務提供方的相關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飛豬同普通消費者履行一般注意義務。對于未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的,飛豬將按《飛豬規則》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商家應如實提供其店鋪運營的主體及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運營商、實際店鋪經營主體等信息。
(四)飛豬關于商家信息和資料變更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但商家如變更第三款所列信息,應提前十五天書面告知飛豬。
第四條 飛豬暫不接受個體工商戶的入駐申請,飛豬招商形式分為商家自行入駐申請和類目主動招募。本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飛豬暫不接受未取得國家商標總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或商標受理通知書的品牌開店申請,亦不接受純圖形類商標的入駐申請。
第六條 申請人提交入駐申請之后,飛豬將對申請資料進行人工審核,審核未通過的,飛豬將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
第二章 飛豬店鋪類型及相關要求
第七條 旗艦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或由權利人提供獨占性授權的品牌,入駐飛豬開設的店鋪,且一個品牌只能在飛豬申請開設一家旗艦店。
(一)旗艦店,可以有以下幾種情形:
1、經營一個品牌商品的旗艦店;
2、經營多個品牌商品且各品牌歸同一實際控制人;
3、以服務類商標開設且經營多個品牌的旗艦店(以下簡稱“賣場型旗艦店”)。
(二)開店主體必須是品牌(商標)權利人或持有權利人出具的開設飛豬旗艦店獨占性授權文件的企業。
第八條 專營店,是指經營飛豬同一經營大類下經營兩個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商品的店鋪。
第三章 飛豬申請入駐資質標準
第九條 飛豬申請入駐資質標準詳見《飛豬2021年度招商資質細則》。
第四章 入駐及續簽限制
第十條 品牌入駐限制:
限制以下任一品牌入駐飛豬:
(一)與淘寶(包括但不限于淘寶網、飛豬、一淘等)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二)以“網”、“網貨”結尾的品牌;
(三)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四)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五)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第十一條 商號入駐限制:
企業名稱中的商號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限制入駐:
(一)與淘寶(包括但不限于淘寶網、飛豬、一淘等)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
(二)與知名品牌相同的。
第十二條 同一主體開多家飛豬店鋪限制:
(一)產品重合度:要求店鋪間經營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復;
(二)一個一級類目下專營店只能申請一家。
第十三條 續簽限制:
需要續簽的商家,飛豬將在當年度12月2日開始通過商戶支付寶賬戶劃扣下一年度年費及止付保證金,商戶最遲須在當年度12月26日下午18時之前確保完成年費的繳納及保證金的鎖定,若商家支付寶賬戶余額不足導致扣款及止付失敗或未補足上一年度及下一年度的資費及資料的,飛豬將在當年度12月31日監管商戶店鋪并予以清退。
第五章 飛豬保證金/年費/費率標準
第十四條 保證金:
(一)商家在飛豬經營必須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主要用于保證商家按照飛豬的規則進行經營,并且在商家有違規行為時根據《飛豬服務協議》、《旅行購物商戶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規定用于向飛豬及消費者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具體以《飛豬服務協議》、《旅行購物商戶服務協議》為準)。續約商家須在當年續簽要求的時間內一次性繳納次年度保證金;新簽商家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一次性繳納當年度的保證金。保證金根據店鋪性質不同,金額要求詳見《飛豬2021年度各類目費用一覽表》。
飛豬經營大類包含的一級類目參考如下:
飛豬特價酒店/特色客棧/公寓旅館
度假線路/簽證送關/旅游服務
景點門票/演藝演出/周邊游
機票/小交通/增值服務
旅行購物
(二)保證金不足時,商家需要在15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飛豬將對商家店鋪進行監管,直至補足。對于經營特定業務(如機票)的商家,飛豬可根據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需要通知商家提高保證金額度,商家應在收到飛豬通知后的15天內按通知金額補充繳存,逾期未足額繳存的,飛豬將對商家店鋪進行監管,直至足額繳存完畢。
第十五條 軟件服務費年費(簡稱“年費”):
續約商家須在當年續簽要求的時間內一次性繳納次年度年費;新簽商家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一次性繳納當年度的年費。
年費繳納及結算詳見《飛豬2021年度各類目費用一覽表》。
第十六條 實時劃扣軟件服務費:
商家在飛豬經營需要按照其支付寶成交金額(不包含運費)的一定百分比繳納軟件服務費。
飛豬各類目軟件服務費費率標準詳見《飛豬2021年度各類目費用一覽表》。
第十七條 里程軟件服務費
商家在飛豬經營需要按照其支付寶成交金額(不包含運費)的0.5%繳納里程軟件服務費。
第六章 退出及再申請
第十八條 飛豬商家有權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申請退出飛豬相關類目或類目細分市場,但須事先書面通知飛豬并進行友好協商,若入駐協議約定與本條規定不一致的,以入駐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九條 退出再申請
(一)飛豬商家申請主動退出的,酒店、度假、門票和旅行購物類目商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半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機票類目商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二)飛豬商家被清退的,自被清退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如果商家因嚴重違規、資質造假等被飛豬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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