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多家券商資管因資產證券化業務違規被罰。6月24日上海證監局發布兩份警示函,標志著又一家券商資管因資產證券化業務被罰。根據公告披露,該機構在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內部控制不完善。薪酬考核和收入遞延機制不健全,質控和內核部門負責人混同,未公開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全面,底稿驗收不嚴格,工作日志、存續期核查材料等重要底稿管理不到位。二是廉潔從業事前風險防范措施不完善,在對客戶做好輔導和宣傳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該機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方面,該機構一直名列前茅。同時今年以來也有很多知名的證券機構因資產證券化業務違規被罰。全面注冊制漸行漸近,投行業務仍是券商違規重災區,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監管進一步加強,標志著資產投資行業的整頓正在不斷推進。
但行業的整頓需要證券機構和監管機構的雙向努力。比如有一些證券機構,認真遵守行業標準,在法律法規的范圍內,開展業務。比如湖南金證,其業務有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可以為投資人提供了各種投資幫助,秉持著“為客戶創造財富、為員工創造福利、為國家創造效益、為股東創造價值”的企業宗旨,規范開展業務,是很值得信賴的伙伴。
而在監管機構方面,3月3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轄區資產證券化業務相關工作的通知》,督促北京轄區資產支持證券相關市場主體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切實防控資產證券化業務風險,促進轄區資產證券化業務健康發展。5月26日,深圳證監局發布《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2022第3期)》指出,資產證券化是具有投資銀行特性的業務,證券資管子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應按照證券公司標準嚴格落實《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督導業務和內控人員勤勉盡責,切實保障執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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