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業網(公眾號:iadmin5)9月21日報道,隨著近幾年來網購的增多和快遞業務的發展,智能快遞柜也越來越多。近日快遞柜從原來的免費使用悄然變成了收費使用,這筆費用該由誰來出頓時成了爭論的焦點。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快遞自提柜的出現,本來是為用戶和快遞員提供更多元的選擇。用戶如果不在家,快遞員可以先將物品暫存在快遞柜,用戶回家后在小區等設置的快遞柜領取。也就是說,快遞員若將快遞寄放在快遞柜,需要先征得收件人同意。
有市民提出質疑:我們購買商品時已經包含了運費,為什么還得掏錢?如果快遞員未告知收件人放進了快遞柜,那么這筆錢應該誰來出?
快遞方面可能會說,快遞柜從免費走向收費,收取的不光是服務費,還有逾期費用,以倒逼消費者按時取件,避免超期占用。然而,消費者超期占用快遞柜,多數仍是快遞員送貨不上門、不告知,最多僅發個短信告知造成的,不能一味把超期占用快遞柜的板子打向消費者。
快遞員表示,放入快遞柜的每份物品都要自掏腰包,無法承擔這么大的經濟壓力。人手緊張,配送量又大,也無法實現派送到家。
對此快遞業人士指出,不管是收件人也好還是快遞員,他們都不應該承擔這個費用。如果快遞企業本身沒有辦法通過其他渠道來保障快遞快速到位,產生更加好的用戶體驗,其實就該自我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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